在我国传统的丧葬文化和祭祀习俗中,“显考”“显妣”这两个词汇频繁出现,它们承载着深厚的文化底蕴与情感寄托,而其使用有着特定的格式要求,这些格式不仅是一种形式规范,更蕴含着对逝者的敬重与追思。
“显考”和“显妣”分别是对已故父亲和母亲的美称。“显”有显赫、显达之意,在古代,只有父母双亡且子孙在社会上有一定地位或成就,能够彰显家族荣耀时,才可使用“显”字,若父母中有一方尚在人世,则只能用“先考”“先妣”。

在书写墓碑时,“显考显妣”的格式有着严格的规范,墓碑通常分为碑首、碑身和碑座三部分,“显考显妣”多位于碑身的关键位置,以竖排书写的墓碑为例,“显考”或“显妣”会写在碑身中间偏上的位置,紧跟其后的是逝者的姓氏和名字,显考李公讳某某之墓”“显妣张母某某太君之墓”,这里的“公”和“母”是对男性和女性的尊称,“讳”表示对逝者名字的敬重,而“太君”则常用于对女性长辈的尊称。
在祭祀用的牌位书写上,“显考显妣”的格式也较为讲究,牌位一般用木板制成,大小规格不一,但书写格式相对固定,牌位中间会写上“显考(显妣)[姓氏][名字]神主”,两旁还会有一些对联或装饰性的文字,以表达对逝者的哀思和祝福,牌位中间写“显考王讳建国神主”,两旁可能会配上“音容宛在垂千古,德泽犹存佑后人”这样的对联。
除了墓碑和牌位,在一些祭祀文书、祭文等文本中,“显考显妣”的使用同样遵循一定格式,在祭文中,通常会在开头点明祭祀对象为“显考”或“显妣”,然后详细描述逝者的生平事迹、品德风范以及后人对其的思念之情,维某年月日,不孝男(女)某某等,谨以清酌庶羞之奠,致祭于显考(显妣)之灵曰……”
“显考显妣”的格式规范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体现了中华民族对家族传承、孝道文化的重视,尽管随着时代的发展,一些传统习俗在形式上可能有所简化,但其中蕴含的对逝者的敬重和缅怀之情始终未变,我们应该尊重和传承这些文化传统,让“显考显妣”所代表的孝道精神在新时代继续发扬光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