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目标犹如明亮的灯塔,为中国在新时代的改革巨轮指明了清晰的航向,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深远的实践价值。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它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从根本政治制度到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各方面重要制度,共同构成了一个严密完整、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制度体系,全面深化改革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核心要义,就是要持续巩固和彰显这一制度体系的独特优势。

从经济领域来看,通过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让市场机制在各类要素的流动和配置中发挥其高效、灵活的优势,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无论是民营企业的蓬勃发展,还是国有企业的转型升级,都离不开市场化改革的有力推动,近年来,“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大量行政审批事项被取消或简化,企业开办时间大幅缩短,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降低,这些改革举措为各类市场主体松绑减负,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了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和优化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政府通过宏观调控政策,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通过有效的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打击假冒伪劣、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在政治领域,全面深化改革致力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权利,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更加密切联系群众,倾听人民呼声,反映人民意愿,让人民的意志在国家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提供了广阔平台,促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了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基层事务中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基础,只有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才能为国家治理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一系列具有前瞻性、战略性、针对性的制度相继出台,在生态文明领域,建立了河长制、湖长制等制度,加强了对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在公共卫生领域,完善了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等,提高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则是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关键,通过提升党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的治理能力,提高运用制度干事创业的水平,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这就要求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创新精神,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治理体系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一些城市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打造智慧城市管理平台,实现了对城市交通、环境、治安等方面的精准管理和高效服务。
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实现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需要我们坚定不移、持之以恒地推进,在新时代的征程中,我们要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和强大的治理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