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将篮球场染成蜜色,我抱着篮球冲进场地,鞋底与地面摩擦的声响,如一颗急切蹦跳的心,那时懵懂未觉,这块方寸之地,竟成了整个青春的痴之所在,承载着少年最热烈的心跳与眷恋。
起初只是觉得投篮时篮球空心入网的"唰"声好听,后来便着了魔,运球成了下意识的动作——课间十分钟在走廊拍球,被老师没收后,手指还在空中模拟着运球的节奏;放学路上看到垃圾桶,会忍不住停下,把书包当篮球往里抛,投中了就咧嘴笑,投不中也捡起来再来一次,有次为了练左手运球,把左手掌心磨出了水泡,火辣辣地疼,我却偷偷用针挑破,缠上创可贴,第二天照样抱着球往球场跑。
最疯的是暑假,每天天不亮就爬起来,骑着自行车穿过半个城到学校球场,六月的地面蒸着热气,踩上去烫脚,我却觉得刚好——运球时汗珠砸在地面,很快被蒸发,只留下深色的圆圈,像一个个勋章,练折返跑跑到腿软,扶着篮球架喘气,抬头看见朝阳把篮网染成金色,突然觉得浑身又充满了力气,有次练跳投,起跳时踩到汗湿的地面,整个人摔在地上,膝盖磕出了血,我爬起来拍了拍裤子,捡起球继续投,那天直到保安大爷来锁门,我才拖着酸软的腿回家,镜子里的自己,晒得黝黑,眼睛却亮得像星星。
现在想想,哪有什么"天赋"不过是"痴"得纯粹,为篮球熬夜看球赛,把球星的动作拆解成笔记;为练一个动作,在球场上从天亮站到天黑;输了比赛躲在操场角落哭,擦干眼泪第二天照样第一个到球场,有人说我是"篮球痴",可我知道,不是篮球需要我,是我需要篮球——它教会我坚持,教会我跌倒了再爬起来,教会我在汗水中找到最真实的快乐。
如今篮球场的蜜色夕阳还在,我抱着球奔跑的身影也还在,因为我知道,有些热爱,一旦入迷,便是一辈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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